林秉樞恐嚇前女友緩刑被撤銷 高嘉瑜:一犯再犯

林秉樞恐嚇前女友緩刑被撤銷 高嘉瑜:一犯再犯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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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林秉樞因恐嚇前女友遭判拘役40天、緩刑後,於緩刑期間對立委高嘉瑜施暴。檢方聲請撤銷緩刑獲准。高嘉瑜今天說,林以類似行為對待女友,被撤銷緩刑代表他一犯再犯、毫無悔意。

高嘉瑜今天赴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某案件前接受媒體聯訪做出上述表示;高嘉瑜表示,林秉樞過去不斷用同樣類似的行為對待身邊的親友或女友 ,被撤銷緩刑,也代表他「一犯再犯、毫無悔意」。

依據判決書指出,林秉樞於民國109年8月間對前女友恐嚇「我要整死妳」等語,法院考量雙方和解等,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林秉樞拘役40天,緩刑2年,此案於110年10月間確定。

但是林秉樞於緩刑期間(110年11月間)施暴高嘉瑜,構成傷害等罪,台灣高等法院7月間認定構成13罪,判處計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其他罪得易科罰金,因案件未提上訴,日前已定讞。

檢方聲請撤銷林秉樞緩刑,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准。可抗告。(編輯:張銘坤)11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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