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不滿新竹市政府發言人徐千晴指他的徵才廣告「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提告求償新台幣6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鄭運鵬敗訴,全案可上訴。
鄭運鵬今年5月3日在臉書PO出民眾黨在人力銀行的徵才資訊,彰化縣黨部秘書起薪為新台幣2萬6400元,他貼文表示,民眾黨用基本工資招聘黨部秘書,驗證柯文哲說「用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
時任民眾黨發言人的徐千晴在臉書上反擊,指鄭運鵬的徵才廣告,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鄭運鵬要求徐千晴道歉未果,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徐千晴賠償6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徐女的言論並非陳述鄭運鵬確為詐騙集團,而是對於相關資訊事實所為的個人意見表達,屬於主觀價值判斷範疇。
北院表示,徐女的言論是對可受公評之事表達意見評論,為促進政治民主與實現溝通意見等維護言論自由的高度價值,衡諸法益權衡原則及比例原則,難認徐女發表相關言論客觀達到違反現行法秩序所規範的價值程度,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可上訴。
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中提到,「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他者言論是天堂或地獄,都在人當下吐納一念之間。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離苦得樂」。(編輯:方沛清)11210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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