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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6日電)屏東市昨晚發生汽車自撞釀1死3傷意外。警方調查,4人為網友關係,相約開車出遊,死亡的張姓駕駛沒有汽車駕照且酒駕,因酒駕有同車共責處罰規定,成年乘客將開罰。
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交安組分隊長俞維晉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昨天晚上9時53分,20歲張姓男子駕駛汽車,沿屏東市龍華西路南往北方向行駛,途中自撞圍牆,造成車上3名乘客受傷分別送醫。
俞維晉表示,張姓駕駛受困於駕駛座,經消防隊協助脫困後送醫,急救後仍不治;經醫院抽血檢測張姓駕駛酒精濃度,換算吐氣酒精檢測約每公升1.0毫克。
警方調查,4人為網友關係,相約出遊,死亡的張姓駕駛僅持普重機駕駛執照,沒有汽車駕駛執照;其餘3名乘客均有骨折住院觀察中,目前無生命危險。
另外,酒駕同車共責處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0.05%以上,年滿18歲同車乘客處新台幣6000元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編輯:謝雅竹)11210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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