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9日電)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偵查隊徐姓偵查佐上月執勤後,疑因清槍操作不慎,誤擊子彈1發,警方調查後依規定記過處分,並加強教育訓練。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今天表示,徐姓偵查佐9月26日執勤後,疑因清槍操作不慎,誤擊子彈1發,幸過程未造成人員受傷。
警方指出,經調查徐姓偵查佐未依規定落實清槍程序,已依「警察機關武器彈藥管理要點」核予記過處分,另外,相關監督人員併予申誡處分,警方將持續加強教育訓練,防止類似情事發生。(編輯:唐聲揚)11210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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