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劍」為保育類動物製品 海保署提醒禁買賣

「鯊魚劍」為保育類動物製品 海保署提醒禁買賣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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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6日電)海委會海保署今天提醒,常用於民俗信仰中的法器「鯊魚劍」,是由保育類「鋸鰩」鼻鋸加工製成,違法買賣最高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海保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2021年3月15日在台中市查獲100支鯊魚劍及624顆鋸鰩吻部牙齒,經查業者在網路拍賣網站公開販售,台南地方檢察署今年9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對業者提起公訴。

鋸鰩主要棲息於全球熱帶、亞熱帶的淺海,台灣周邊海域也曾出現過尖齒鋸鰩。海保署說明,鋸鰩為軟骨魚類,吻部延長,兩側有齒狀突起,長相類似鯊魚;但不同的地方是鋸鰩身體扁平,吻部上沒有肉質觸鬚,比較接近鱝類。

鯊魚劍常被用於民俗信仰中「乩童」、「廟會」的法器;海保署表示,鋸鰩的吻部被視為收藏品或傳統藥材,因信仰需求,過去台灣漁船從遠洋帶回鋸鰩鼻鋸(吻部),成了鯊魚劍的大宗來源。

海保署表示,鋸鰩性成熟年齡晚,胎仔數少,屬於繁殖力較低的動物,容易因污染或人為濫捕而滅絕。

2007年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將鋸鰩列為附錄一,原則上禁止國際間貿易,台灣在2008年將鋸鰩科所有種(Pristidae spp.)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而後2013年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也將鋸鰩列為瀕危物種。

海保署表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及第40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

海保署呼籲民眾切勿買賣保育類動物產品,民眾如有發現違法情事,可提供照片、影片或相關事證,向地方保育主管機關、海保署或撥打海巡署「118」專線檢舉,共同守護珍貴的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編輯:郭諭儒)1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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