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逼取帳戶供詐團使用 警救出4人頭逮11嫌送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6日電)陳姓男子涉組成詐騙收簿集團,在苗栗與新竹等地成立據點,透過成員拘禁人頭取得帳戶,再交其他詐團使用,警方循線逮捕陳男等11人,救出4名遭拘禁人頭,陳嫌等人依法送辦。

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中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名從旅館脫困的詐騙帳戶人頭5月間向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報案,指遭受詐團以暴力手段毆打及拘禁,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第2隊獲報後,立即與竹南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

經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8月17日前往詐團位於苗栗縣及新竹市等地的據點執行搜索偵辦,帶回集團主嫌陳男與成員共10人到案,並查扣手機、銀行帳戶及現金新台幣3萬餘元等證物。

警方在查緝過程中,發現陳男旗下集團成員於新竹市某處旅館內拘禁數名帳戶人頭,立即調派警力前往現場,當場查獲集團成員1人及4名遭拘禁的帳戶人頭,並查扣毒品安非他命及毒品吸食器等證物。

辦案人員查出,陳男旗下集團透過拘禁人頭取得帳戶,清查至少有23人曾遭集團拘禁,取得的人頭帳戶均提供其他詐騙集團使用,遭詐騙被害人數逾百人,詐騙金額超過2億元。

警詢後,依詐欺等罪將陳男等11人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其中陳男等7人遭檢方聲押獲法院裁准,並持續追查其他共犯。(編輯:戴光育)11211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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