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設鳥網害保育類魚鷹死亡 花蓮漁民觸法送辦

私設鳥網害保育類魚鷹死亡 花蓮漁民觸法送辦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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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7日電)花蓮縣壽豐鄉豐坪段一處魚塭,被發現架設鳥網,經花蓮縣府農業處勘查,確認私架鳥網,其中1隻為保育類魚鷹已死亡,漁民稱不知道要申請,將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移送。

花蓮縣壽豐鄉豐坪段一帶有多處吳郭魚養殖魚塭,有民眾在豐坪路三段一處魚塭,發現鳥網纏著多隻死亡鳥類,翅膀被鳥網纏繞,吊掛在網子上,也有全身被網子纏住,其中1隻疑似是保育類魚鷹。

花蓮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今天表示,經會同保七總隊第九大隊現勘,確認為私設鳥網,拆除後發現共捕到6隻鳥類都已死亡,1隻確認是魚鷹,其他5隻要送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虛擬鑑識中心辨識。

聽到將面臨罰則,壽豐漁民喊冤,稱魚苗都被鳥類吃光,才在魚池架設「苦瓜網」保護魚苗,不知道要先申請,更不知道捕到保育類。

陳淑雯指出,因漁民私設鳥網捕獲保育類魚鷹,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由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移送偵辦。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網具、陷阱、獸鋏或其他獵具,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銷毀之,違者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鳥網造成保育類野生動物死亡,將依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移送法辦,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花蓮縣府農業處呼籲,民眾若有作物、魚塭須防範鳥類入侵,可向地方鄉鎮公所申請設置,鳥網需使用網目多、網眼小及顏色清楚鮮豔的網具,避免造成鳥類受傷,若誤捕保育類,應立即釋放,若鳥類受傷應立刻通報縣府農業處動植物防疫所協助救傷。(編輯:郭諭儒)11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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