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禮盒行賄 雲林褒忠鄉代張敏雄當選無效定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8日電)無黨籍雲林縣褒忠鄉民代表張敏雄去年九合一選前,以醬油禮盒各向3名女子行賄,一審判決當選無效,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定醬油禮盒具加深動搖投票意向,駁回上訴定讞。

張敏雄去年九合一選舉前,各以價值新台幣240元醬油禮盒向3名女子行賄,雲林地方法院今年5月判決當選無效,張敏雄不服上訴二審。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定張敏雄行賄地點位於雲林縣鄉村地區,鮮少外食族,醬油禮盒應有相當功能性及效益性,客觀上具有加深動搖投票意向。因此,台南高分院日前駁回張敏雄上訴,全案定讞。

另在刑事方面,張敏雄涉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9月,緩刑2年,應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褫奪公權2年確定。

台南高分院判決張敏雄當選無效確定後,褒忠鄉代職務已由張淑女遞補及宣誓就職。(編輯:郭諭儒)11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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