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院法官轉任律師涉司法黃牛 北檢起訴詐欺罪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3日電)前法官高明哲轉任律師後涉向富商友人宣稱能疏通法官,藉此收受百萬現金與雞血石。北檢今天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高明哲,並以高明哲損及司法信譽、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高明哲曾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於民國101年2月間轉任律師,與程姓富商為相識多年的好友。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程男於100年間自訴某業者詐欺等罪,法院以管轄錯誤為由,將案件移送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由林姓法官審理。案經纏訟多年,程男108年間得知高明哲與林姓法官曾為同事,拜託高明哲居間行賄。

起訴指出,高明哲明知無能力、意願影響程男自訴案的判決結果,竟企圖利用曾與林姓法官共同任職高院的經歷,致程男誤信可代為關說行賄。

高明哲向程男佯稱,以新台幣200萬元及訴訟標的金額15%(換算約1500萬元)對價,可疏通林姓法官換取有利判決,並要求程男提供市值100萬元的雞血石作為他居間行賄的報酬。高明哲還聲稱,林姓法官會當庭質問程男自訴案的被告。

程男自訴案開庭時,林姓法官當庭質問被告,致程男誤信高明哲與林姓法官達成期約,於是先提供100萬前金給高明哲,作為給林姓法官的賄款,另交付雞血石給高明哲作為居間行賄的酬庸,承諾案件勝訴後給付後謝。

但程男自訴案最終敗訴確定,程男擔心行賄一事曝光,也懷疑高明哲未依約疏通,向法務部調查局自首,並舉發高明哲涉犯詐欺。

檢察官查出,高明哲收下程男酬庸但未依約行賄,雖事後退還,仍涉犯詐欺罪,審酌高明哲不知廉潔自持,扮演司法黃牛,欺罔被害人能用金錢行賄法界,嚴重損及司法尊嚴與信譽。

檢察官認為,高明哲所生損害甚鉅,又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今天依詐欺取財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另方面,高明哲被控接受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關說,判決涉嫌肇事逃逸的蕭仰歸兒子無罪,被檢方依枉法裁判罪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高明哲無罪,案件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編輯:蕭博文)1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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