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救護車執行救護挨撞 傷患緊急轉車送醫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3日電)高雄一輛救護車今天執行救護任務時,在苓雅區中正一路、輔仁路口遭邵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撞到,幸無人傷,救護車傷患也由另輛車轉送。警方初判邵女未禮讓救護車將依法開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發布訊息指出,62歲黃姓男子上午駕駛救護車執行救護勤務沿輔仁路由北往南行駛,至路口紅燈鳴笛減速左轉中正一路準備前往醫院,但遭56歲邵女駕駛的自小客車撞上,2輛車車頭因碰撞受損,幸無人傷。

警消獲報到場處理,確認雙方駕駛均無人酒駕,救護車上傷患則由另輛救護車送往醫院。

警方事後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畫面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邵女遇救護車未禮讓,詳細肇事責任仍待交通大隊釐清。

此外,邵女未避讓救護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苓雅分局提醒,駕駛人行車務必注意道路狀況並遵守道路交通相關法律規定,以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或違規受罰。警方將持續針對各項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宣導及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編輯:黃世雅)11212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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