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騎機車進高美濕地 情節重大各罰25萬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2名男子8日騎機車進台中市清水區高美濕地,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今天表示,由於情節重大,收到警方函送筆錄後,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各罰最高新台幣25萬元。

海資所長陳英琮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高美濕地列為野生動保區,騎機車進管制區依法可罰5萬元到25萬元。

中市府警察局清水分局8日凌晨獲報,有民眾騎機車進高美濕地,經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已通知2名男子到案,全案依違反野生動保法函請農業局裁處。

海資所說,2人騎機車進入,破壞木棧道及周邊其他設施,情節重大,除依法各罰最高25萬元,將檢視木棧道及現場設施,有損壞將提民事求償。

海資所表示,保護區位處臨海,受潮汐影響,公告漲潮前後1小時30分,大潮前後2小時及日落後關閉入口管制門,禁止民眾進入,農業局在高美木棧道入口處設拉門,於未開放期間關閉上鎖,非開放期間民眾不得擅入。(編輯:李明宗)11212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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