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0日電)網傳北市有一名駕駛日前因禮讓行人而煞車,卻遭檢舉「驟然停車」而被警方開罰新台幣2萬4000元,引發網友熱議。北市警方今天說,經查駕駛並無惡意停煞,予以撤銷罰單。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圖文表示,最近在LINE群組看到一張罰單,北市一名車主日前在中山區合江街為禮讓行人,卻遭人檢舉「驟然停車」,結果警方依「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暫停」記3點並罰款2萬4000元,比不禮讓行人罰得還貴。引發網友熱議。
對此,開出上述罰單的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轄下建國派出所11月接獲民眾檢舉影像後,經查駕駛聽聞其他車輛鳴按喇叭示警仍驟停於車道下客,並於再起駛前行時仍有數度煞停情形,員警從嚴審核,並無故意審核不實加以舉發情形,因此初判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2萬4000元。
但被罰車主提出申覆後,警方經重新檢視影像,該車於案發時車行速度不快,且前方路口剛好有行人通行,並無惡意停煞情形,所以本案從寬認定,予以撤銷罰單。
中山分局提醒,在車道中驟停上下客仍有可能違反道交條例等規定,呼籲駕駛非遇突發狀況,切勿於車道中暫停或驟停,避免後方車輛追撞,以維交通安全。(編輯:張銘坤)11212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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