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桃園一名徐姓男子查看妻子手機,認為妻子在他入監期間被包養,雙方爭執時,他持木製模型關刀等器械攻擊妻子致死。高等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徐姓男子與曾姓妻子育有一子。徐男在民國110年7月間查看妻子手機相簿時,發現她與某男子合照,得知她在他入監服刑期間被包養,二人因而發生爭執。
判決表示,徐男當時情緒激動,將妻子壓制在客廳地板,毆擊她胸腹部、頭臉頸部,並持木製模型關刀及除塵紙滾筒戳擊她胸部、將關刀以直插方式戳入她的口腔,造成她多處內外傷、骨折,導致因外傷出血及肺內吸入血液而窒息死亡。
高院合議庭審酌,徐男以殘暴行為攻擊被害人,當場致被害人死亡,手段殘忍,犯後否認殺人犯行,惡性重大。
不過,考量徐男是出於不確定故意殺人,與自始即欲置他人於死的直接故意,仍有區別,且是因感情因素,未能克制自己衝動而起殺機,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2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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