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8日電)周姓男子在11月中旬,於宜蘭縣內的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涉嫌用麵包屑誘出保育類動物黃喉貂後,再用相機拍攝。警方經蒐證後,今天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檢方偵辦。
黃喉貂是台灣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但11月中旬,周男涉嫌在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用麵包屑誘拍黃喉貂,被其他遊客目擊拍下檢舉。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周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依第42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第七總隊第四大隊表示,因事證明確,全案今天將周嫌函送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成為首宗太平山違法誘拍黃喉貂被函送法辦的案件。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呼籲,擅自餵食野生動物看似無害的行為,其實不僅會造成環境污染、破壞生態,另因食物、廚餘、垃圾處理不當及擅自餵食野生動物,都可能危害野生動物的健康及改變野生動物原有覓食習性,且黃喉貂有感染狂犬病紀錄。(編輯:李錫璋)112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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