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9日電)台灣職籃「鋼鐵人」前領隊陳冠豪,找人跟蹤報導幕後資金的女記者並砸車。他犯後逃往香港被通緝,7名共犯遭控毀損等罪;新北地院今天判拘役40天至6月不等徒刑,3人獲緩刑。
2021年有媒體報導,鋼鐵人疑似由持有中資的公司入主,隨後,報導此事件的陳姓女記者座車遭砸毀、破壞,甚至還被裝追蹤器。女記者報警後,由檢方指揮偵辦。
檢警查出,陳冠豪疑不滿報導,找來楊男等員工報復。由陳冠豪提供資金、策劃犯罪,眾人分工藉口找陳女爆料,再趁機跟蹤女記者返回新北市住處,伺機偷裝GPS監控,掌握行蹤,破壞陳女座車示警。
檢警查出,事後陳冠豪拿錢分給楊男等7人,自己早一步潛逃至香港。7人到案後,坦承犯行,供出主謀是陳冠豪。檢方依妨害秘密、侵入建築、毀損等罪嫌起訴7人,並通緝陳男。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7名被告中,負責掌握被害者行蹤的楊男判刑6月,鄭男、劉女各4月徒刑,並因與被害者和解,獲緩刑2年;破壞車輛的陳男、林男、趙男等人分別判拘役40天不等。另外1名被告林男,因與被害人和解判拘役40天,獲緩刑2年。
判決書表示,法官認為,7人依陳冠豪謀劃犯案,造成被害者車輛毀損,確有不該,但審酌他們都與被害者不認識、年輕識淺、層層聽從指示,已坦承犯行,且有4名被告與被害人和解,因此做出上述判決。(編輯:郭諭儒)1121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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