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案 檢察官王涂芝被控誹謗不起訴確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9日電)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認為檢察官王涂芝於「88會館」案行政調查時胡亂指摘,提告加重誹謗。北檢處分王女不起訴,黃建榮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再議不合法,本案不起訴確定。

檢警出入台北市「88會館」引發爭議,內政部警政署去年初公布調查結果,查出26名警察赴宴,懲處多名警官,包括黃建榮記過1次;台灣高等檢察署同時公布調查報告,將黃錦秋、王涂芝2名檢察官送交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高檢署認定,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因與警政署政風室合作偵辦員警「線上立破」偽造文書案,受邀參加政風室於民國109年1月17日舉行的尾牙餐敘。

高檢署報告指出,餐會後,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政風室主任黃錦秋(現為高檢署檢察官)邀約續攤唱歌,到地下匯兌集團主嫌郭哲敏、林秉文管領的「88會館」接受無償招待;109年7月間,黃建榮、黃錦秋又在慶功宴後邀約王涂芝到信義路4段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接受招待。

黃建榮認為,王涂芝於行政調查時做不實指控,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於調查報告中製作不實筆錄,對王涂芝、鄭鑫宏,提出加重誹謗罪嫌告訴。

台北地檢署偵查認定,黃建榮不具告訴權,處分王涂芝不起訴,另鄭鑫宏罪證不足,予以簽結。

黃建榮就王涂芝不起訴部分,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黃建榮再議不合法,依法簽結。(編輯:蕭博文)11301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