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3日電)台南市1名國中男生在購物網站購買摺疊刀,日前帶進學校劃傷另名男同學手臂,警方已完成調查,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傷害等罪嫌函送。
台南市警局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警方獲報,1名國中男生9日帶著摺疊刀進入校園,聊天時劃傷另名男同學手臂,受傷學生家長發現報警。
警方調查,這名持刀學生因好奇而在購物網站購得摺疊刀,首次帶進校園和同學聊天時,出於好奇心劃傷對方手臂。警方訊後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傷害等罪嫌函送台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台南市政府表示,教育局已派人到校關心了解,要求校方處理,落實校安宣導,不容許偏差行為,後續也將強化心理與行為輔導,防範類似情形發生。(譯者:徐睿承)11301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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