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存放超量架橋劑蓄熱爆炸 相當於154公斤炸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30日電)明揚公司爆炸釀逾百人傷亡,屏檢偵結起訴6名幹部,承辦檢察官偵辦發現,廠內存放超標30倍架橋劑,從現場磚牆破壞狀況推估,爆炸相當於154公斤TNT炸藥。

屏東地檢署偵辦明揚公司爆炸案,發現去年9月22日案發當天,明揚公司C40-P架橋劑存放數量高達3000公斤,遠超過存放管制量100公斤的30倍,且存放環境不佳,導致化學反應蓄熱溫度不斷升高,引發爆炸起火。

根據專家證人高雄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特聘教授陳政任指出,C40-P儲放高於攝氏30度分解速度會增加,假如熱沒有移除,就會蓄積;存放場所通風不良,且把50個箱子堆放一起,中間箱子會更難有對流機會,蓄熱問題更嚴重,是過氧化物最後升溫大量分解主因。從現場磚牆破壞狀況推估爆炸相當於154公斤TNT炸藥當量。

另一名專家證人、消防署預防調查組調查鑑定科長葉金梅則表示,C40-P存放溫度若高於攝氏30度,長期存放會有熱蓄積問題,晚上縱使溫度下降,熱分解反應會慢一點,但長期來看熱分解還是會持續,會達到自燃溫度產生燃燒或爆炸。此案現場沒有外來火源,會產生氣爆、塵爆,唯一火源只剩蓄熱自燃。

屏檢偵辦明揚公司爆炸案,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製造處協理鄭紹廷、工安課王姓課長、生管課阮姓副課長、生管課倉管組林姓組長等6人,並批漠視工安數據、犯後狡辯卸責未見悔意等,分別求處最高刑度有期徒刑5年不等刑期。(編輯:郭諭儒)1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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