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7日電)屏東人蛇集團誘騙民眾至柬埔寨打工,4名幹部一審遭依妨害自由等罪判11月至2年2月,高雄高分院依4人前往柬埔寨後加入集團行騙慶功,從重改判1年7月至3年8月。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4人辯稱也是前往柬埔寨後被毆打,或被逼著加入行騙的受害者,合議庭依妨害自由等罪判處涉案陳姓、賴姓、周姓女子及林姓男子等4人11月至2年2個月徒刑,其中林男更宣告獲緩刑5年。
不過,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卻發現陳女、賴女、周女等3人前往柬埔寨後均選擇自願留下,加入犯罪集團,且未受到毆打或體罰,甚至還跟集團幹部出去玩、去酒店慶功等,據此不應給予酌減其刑,且林男曾因案遭判1年8月,不符緩刑要件,法官審結後,今天從重改判陳女3年8月徒刑、賴女3年2個月、周女1年7個月、林男2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女、賴女、周女民國111年受招募加入對外稱「萬源集團」、「萬利集團」或「萬古集團」的人蛇集團,並聽從上游指示,張貼徵人廣告圖文,再私訊被害人佯稱從事 電腦打字工作,合法正規,底薪1個月新台幣4萬元以上,另有獎金,包吃包住等語。
當被害人同意出國前往柬埔寨後,林男則依指示聯繫被害人安排載送至旅館機場,或偕同辦理、代為領取護照,先行墊付被害人食宿、辦理護照及車資等、集團成員更會偽造被害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接種紀錄卡 ,總計至少誘騙10人出國,其中甚至包含未成年者。
不過,當被害人抵達柬埔寨後就被沒收護照、 限制手機使用,並被威脅繼續詐騙國人前往柬埔寨,若違反相關規定,就可能遭集團成員沒收手機、警告、 罰款或體罰、毆打、拘禁等處罰,甚至可能轉賣至其他地區等。若被害人要求返台,也須支付一定贖金。直到其中8名被害人家屬支付贖金成功返台報警,全案才曝光。(編輯:黃世雅)11302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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