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警取締車隊飆車 17輛汽機車主將遭裁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0日電)新竹縣警察局今天表示,日前民眾檢舉竹縣地區出現飆車車隊,警方循線對17輛涉危險駕駛的汽機車車主通知到案,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此外也將增路檢及取締危險駕車勤務。

新竹縣警察局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說,17日警方獲報18件的報案檢舉飆車者,主要聚集於台1線湖口鄉1處加油站、台61線某超商等附近,清查後已經掌握17輛涉嫌危險駕駛的汽機車主,逐一通知到案,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警方表示,飆車者的行為已造成附近民眾噪音等困擾,為遏止飆車歪風,將於飆車者易聚集地強化攔查取締,若有不停車接受稽查、逃逸者,除依違規態樣舉發外,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逕行舉發。

警方指出,另在竹北市鳳鼻隧道設有區間測速科技執法設備,將透過科技設備監測超速違規行為,以增加執法量能,近期將結合各單位聯合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並增路檢及取締,維護民眾交通安全及居住安寧。(編輯:李錫璋)1130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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