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1日電)新北市深坑火災刺鼻異味擴散雙北,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今天指出,市府未提出警示及裁罰作為,應變能力差。新北市環局表示,鄰近火災現場細懸浮微粒(PM2.5)監測濃度未超標。
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總召張維倩指出,深坑大火市府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做出反應,但沒有發出警示資訊,持續擴大飄散惡臭是民眾難以接受與忍受的。
黨團副總召張錦豪表示,市府溝通及資訊公開能力明顯不足,黨團要求市府提供即時災情資訊,並釐清火災原因,嚴懲肇事者。
黨團幹事長廖宜琨指出,深坑大火儼然是一場綜合性災害,嚴重空污及惡臭讓有些民眾身體不適,甚至噁心、嘔吐,嚴重影響呼吸道到需到醫院急診,可是市府反應慢半拍,火場附近學校隔日都是正常上課,讓孩童曝險於危險之中。
廖宜琨表示,鋰電池燃燒後可能會產生「氟化氫」毒氣,市府對類似毒氣危害都無應變措施,過去對廠商空污及水污案火速緝查開罰,但這次卻無裁罰動作,令人納悶,希望市府要長期追蹤居民身體健康情形,並盡速恢復鄰近受污染環境,還民眾健康的居住環境。
黨團書記長陳乃瑜指出,深坑火災濃煙中所含的物質是否會對市民健康造成潛在威脅,讓民眾人心惶惶,但市府對於民眾的疑慮卻置之不理,這種漠視民眾健康安全的行為,令人憤怒。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黃心華表示,此次深坑火災顯示市政府應對於新型態火災處理有待改進,需精進相關行政流程,強化及時公布資訊、警示民眾、強化電池火災撲救設備並規劃緊急行政措施,未來若發生大規模焚燒鋰電池的火災時,才能更有效因應。
對此,新北市環保局指出,監測鄰近火災現場區域微型感測器一度於昨晚8時有偵測到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介於50到60ug/m3(微克/立方公尺),新店空品監測站監測PM2.5濃度也達66ug/m3峰值,數值隨即下降,由於須24小時PM2.5平均大於35ug/m3才超標,因此監測上未超過空氣品質標準。
環保局表示,有關此案得否依違反空污法規定告發部份,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需有人為管理疏失導致自燃情形證據資料才能認定違規,因此仍需待消防單位完成火災原因調查後,才能釐清有無操作上管理不當的疏失責任,並就違反空污法部份告發處分。(編輯:戴光育)11302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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