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日電)前桃園市立委候選人馬治薇涉收受中國資助參選,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桃園地方法院認為馬治薇否認犯行,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天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前民眾黨員馬治薇今年初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桃園市立委,期間被檢調查獲涉收受中國逾新台幣100萬元資助參選,馬女被桃園地方法院收押禁見,民眾黨也將她開除黨籍;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向媒體表示,馬治薇僅坦承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否認有違反反滲透法之受滲透來源資助為參與競選行為罪、國家安全法等,但依據相關證據,足認馬治薇犯罪嫌疑重大。
桃園地院指出,馬治薇在民國112年4月至5月間,頻繁入出境台灣與大陸地區,顯有相當逃亡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且馬治薇矢口否認犯行,在偵訊時供述也與證人證述有所不同,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和必要,裁定今天起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編輯:張銘坤)11303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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