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日電)調查局資通安全處去年4月發生火警,起火原因為電氣因素,排除人為因素,為釐清有無人員涉過失刑責,警方函送北檢偵辦。北檢認為全案查無人員疏失、無不法事證,日前簽結。
全案起於,去年4月24日晚間8時許,法務部調查局警鈴響起,值班警衛發現起火;新北市消防局獲報到場撲滅火勢,無人員傷亡,經調查起火點為廉政大樓1樓105室,是有電腦設備的資通安全處辦公室,燃燒面積約50坪。
由於起火點資通安全處負責防制網路電腦犯罪、蒐報網路安全資訊、防範駭客入侵業務,起火原因紛傳,一度傳出有人偷用耗電的電器,當時還有不明網友發文影射與中國境外勢力有關,而這場火警一度造成調查局官網停擺。
新北市消防局事發後隨即展開調查,從起火點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發現,起火時間前、後均沒有可疑人士、異常狀況,現場僅有3名加班的調查官。
新北消防火調鑑識人員完成調查後,判定起火原因為電氣因素,排除人為因素,並把火災調查報告與調查筆錄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檢署指出,本案經新北市警局新店分局函送火災調查報告等相關事證,並由檢察官進行後續偵查作為,全案查無人員疏失,也查無具體不法犯罪實證,已於今年1月間予以簽結。
另外,調查局指出,資通安全處推動無紙化作業多年,資料庫位於同棟大樓的地下1樓,當時火警已預防關機,均無受到火損及水損,平時定期進行資料庫的本地與異地備份,並進行例行性災害資料復原演練。(編輯:李亨山)11303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