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4日電)江男和網路直播主發生糾紛,找友人簡男、黃男一起和對方談判,簡男持手槍對著直播主的自小客車開槍,又到直播主的臉書專頁嗆聲指槍是他開的,彰化地院今判簡男徒刑7年6個月。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江男和1名網路直播主發生糾紛,相約在彰化市南瑤宮談判,江男找來友人簡男、黃男等人同行,開車攔下直播主及其友人的自小客車,持手槍對自小客車連開數槍。
簡男對自小客車開槍後,又到直播主的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嗆聲,說明自己就是對著自小客車開槍的人,直播主的友人因此報案,簡男、江男等人遭檢警逮捕起訴。
地院法官審理此案,簡男否認持有手槍及子彈,也說沒對直播主等人的自小客車開槍,反而說有看到江男開槍。法官認為,簡男為挺友人江男恣意在路上公然開槍,對告訴人生命、身體及財產造成危害,又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浪費司法資源,態度不佳,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至於江男、黃男等人則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黃世雅)11303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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