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架349枝鳥仔踏獵伯勞還持刀拒捕 屏檢起訴求重刑

男架349枝鳥仔踏獵伯勞還持刀拒捕 屏檢起訴求重刑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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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5日電)屏東張姓男子在恆春鎮架設349枝「鳥仔踏」,獵捕保育類紅尾伯勞鳥,造成數隻伯勞鳥死亡,警方查獲,張男竟持大鐮刀拒捕;屏檢今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並建請重刑。

屏東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去年9月26日,張男在屏東恆春鎮五里亭段,架設349枝「鳥仔踏」作為獵捕器具,用以非法獵捕紅尾伯勞鳥,警方在隔天傍晚6時許循線查獲,張男見狀逃逸,追逐過程中竟持大鐮刀對峙拒捕,並不斷向警方恫稱「有鐮刀」等話語,最終仍遭逮捕。

檢警在現場扣得紅尾伯勞鳥死體4隻、藍磯鶇死體1隻及349枝鳥仔踏等證物,並於張男住處扣得鳥仔踏半成品36枝。

屏檢指出,張男所為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及犯妨害公務等罪嫌,今天依法起訴,審酌張男為滿足一己之私,無視國家保育野生動物及維護生物多樣性規範,非法獵捕保育類動物紅尾伯勞鳥,毫無保育觀念,且未能尊重執行職務員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副大隊長陳元發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每年逢候鳥過境期間,皆會針對過境地區加強執行護野鳥反獵鷹專案勤務,保護候鳥不受非法捕獵,多年來成效顯著,獵捕情事大幅降低,卻在巡查時再度發現鳥仔踏,並會同林業署屏東分署移除此地鳥仔踏陷阱,以免造成更多鳥類枉死。

陳元發呼籲,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至100萬元罰金,勿以身試法;若民眾有發現不法情事,也可向警方或相關保育單位提供情資,共同保護野生動物。(編輯:陳仁華)11303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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