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5日電)41歲胡姓女子今天上午駕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300公里路段,疑似因情緒問題,將車輛停在內側車道並下車走入中央分隔島,車輛由同車乘客開走,警方獲報後派員將胡女帶回處理。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新營分隊小隊長施寶文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上午10時27分接獲民眾報案,在國道1號南向300公里路段,有1名行人站立於中央分隔島,新營分隊巡邏車隨即前往查看,並將胡女載返新營分隊,員警後續通知親友帶返。
施寶文表示,經員警了解,胡女自述原為駕駛,當時因情緒相關問題將車輛停在內側車道後下車,並逕自走入中央分隔島,車輛隨即由車上乘客接替駕駛離開現場,全案由新營分隊依規定處理。
施寶文表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民眾因故無法繼續駕駛,應下交流道或至安全處所休息或換人接替駕駛。(編輯:黃世雅)11303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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