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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0日電)高雄岡山華岡路廢棄物掩埋場昨天發生火警,消防局歷時8小時撲滅。環保局依燃燒廢棄物產生異味跟粒狀物,除要求戴姓承租人限期清除,也依空污跟廢清法開罰。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昨天晚間近7時獲報岡山區華崗路一處廢棄物掩埋場發生火警,出動15車25人搶救,火勢不斷竄燒,花費8小時多才完全撲滅。
環保局派員到場稽查,確認起火地點為戴姓承租人棄置廢樹枝及營建混合物,因管理及貯存不當發生火災,致產生異味及粒狀物,將依違反空污法32條規定,裁處新台幣1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另依違反廢清法36條規定,裁處6萬元至1000萬元罰鍰,並要求行為人限期清除廢棄物。
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火警當時因北風導引,污染物及異味可能往南方向傳遞,市府出動空污小組監測,也同步發布空品預警,請民眾做好防護。(編輯:郭諭儒)11303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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