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桃園23日電)中國大陸籍男子韓偉、肖磊磊2人上月搭乘香港飛往桃園班機時,分別竊取他人財物,航警局人員於班機落地時,拘提2人移送法辦。桃園檢方日前偵結,將2人依竊盜罪嫌起訴。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因航空機上旅客不便移動注意行李,且行李空間不夠,常需多人行李交錯混放,同為26歲的中國大陸籍男子韓偉、肖磊磊認為有機可趁,心生歹念,上月搭乘香港至桃園機場航班,分別在商務艙、經濟艙內竊盜。
檢警調查,韓偉當天乘坐商務倉,趁人不注意拿取座位上行李櫃內何姓乘客背包,偷走包內1張信用卡;時隔不久,韓偉再以同樣手法拿取熊性乘客背包,準備竊取財物,但該背包外觀並非昂貴高級背包,認為裡面沒有可觀財物,故放棄犯行而未遂。
檢警指出,搭乘經濟艙的肖磊磊以同樣手法,趁人不注意,拿取座位上方行李櫃內吳姓乘客後背包,竊得包內新台幣1萬1500元與人民幣500元現金。2人犯罪得手後,還用手機通訊軟體聯繫,互相回報行竊情形。
然而2人竊盜行徑早已被檢警盯上。檢方表示,當日即由航警局人員在機上搜證,在班機落地後立即持拘票將2人逮捕,並當場查扣不法所得,2人均坦承不諱。檢方訊後依被害人指證、員警機上密錄器影像、贓物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佐證,將2人依法起訴,目前羈押中。
檢方指出,韓偉與肖磊磊均涉犯刑法在供公眾運輸之航空機內竊盜罪嫌,2人有犯行分擔、犯意聯絡,屬共同正犯,依法均得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何姓被害人對韓偉提告,指除竊取信用卡外,還偷走美金與港幣,但何姓被害人無法確定現金金額,查韓偉身上扣得之美金與港幣均無法驗出何姓被害人指紋,此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方沛清)11303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