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匪槍戰 楊姓犯嫌遭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4日電)桃園市昨晚發生楊姓犯嫌朝派出所開槍,逃逸時槍傷員警最終遭逮捕,桃檢今天傍晚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晚間開庭審理後,認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裁定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地方檢察署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楊嫌昨晚10時51分許,駕車至景福派出所持槍射擊多槍後逃逸,經警線上攔截圍捕,員警於11時7分許,在桃園區永安路及力行路口攔查涉案車輛,楊嫌悍然拒檢並朝蔡姓員警連開數槍,造成蔡姓員警左肩中1槍倒地,仍忍痛奮力回擊,楊嫌仍脫困逃逸。

桃園地檢署說,楊嫌於11時20分許,在桃園區永安路遭優勢警力夾擊包圍,無退路可逃的楊嫌再度反擊,但警方以強大火力壓制,楊嫌最終棄槍就範,蔡姓員警經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桃檢指派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甘佳加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

桃檢指出,承辦檢察官也到桃園警分局景褔派出所及2處警匪駁火處所進行勘查,經訊問後,認為楊嫌涉犯刑法之殺人未遂、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以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認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裁定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編輯:李錫璋)11303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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