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5日電)蕭姓、張姓男子等共3人相約打獵,蕭男涉持自製長槍在溪床行走時不慎步伐踩空而誤觸槍枝扳機,張男中彈身亡。檢方偵查後,排除蕭男故意殺人,今天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蕭男。
基隆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蕭男涉於民國111年間未經許可製造具殺傷力的長槍3枝及子彈29顆,去年9月25日下午1時許蕭姓、張姓及楊姓男子共3人相約前往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溪露營打獵。
檢方指出,3人抵達目的地搭完帳篷且飲酒過後,於同日晚間8時30分許發生蕭男涉擊發槍枝造成張男中彈身亡事件,基隆地檢署獲報立即指派檢察官調查,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蕭男獲准。
檢方表示,經追查事發經過後,認定蕭男當時與張男自帳篷處沿溪流往上游步行,蕭男以左手握住槍管,右手腋下夾住槍托,攜帶槍彈行走在張男後方,因天色昏暗且溪石濕滑,蕭男不慎步伐踩空失去重心,在本能性想抓東西穩住身體時,因而涉誤觸槍枝扳機而擊發子彈1顆射中在前方轉身等待張男身體正面,造成張男死亡。
檢方指出,勘驗現場狀況,遺留有帳篷、酒類瓶罐、蝦籠等物品,並比對即楊男證詞及張男親屬證稱,張男與蕭男熟識且無糾葛,蕭男應無故意槍殺張男,且張男生前也未有異常投保情形。
檢方表示,偵查過程中蕭男態度懇切,積極尋求家屬原諒,並與家屬達成和解,綜合研判蕭男應無故意開槍動機,排除蕭男故意殺人可能性,認定蕭男涉犯刑法過失致死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今天對蕭男提起公訴。
此外,檢方指出,偵查過程中,檢察官查得楊男也未經許可,非法持有具殺傷力長槍1枝,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一併對楊男提起公訴。(編輯:戴光育)11303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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