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9日電)高雄趙姓婦人今年初闖入市府記者會,準備向市長陳其邁陳情自家農地案件,但遭員警拉走,趙婦不滿員警觸碰大罵「不要臉」等語,遭高雄地院依違反社維法裁罰3000元。
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審理時,趙婦辯稱員警推託責任阻止向市長陳情,所以堅持留在現場等記者會結束;且過程有告知員警「男女授受不親」,但是員警還是強拉腋窩、手臂等處,所以才會痛罵「不要臉」,並堅稱沒有大聲喧譁。
不過,法官經檢視員警密錄器畫面,發現趙婦不斷抱怨及指責市府人員長達10多分鐘,確實可能造成記者會附近秩序混亂,當員警以強制力驅離時,趙婦更脫序喊叫,並因抗拒徒手襲警,據此不採信其辯詞,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罰鍰,全案可抗告。
高雄地院裁定指出,高雄市政府今年1月18日上午在四維行政中心3樓多媒體室舉行記者會,但趙婦當時卻和柯姓丈夫準備向多媒體室內的市長陳其邁陳情自家農地相關案件,經主辦單位告知現場僅開放媒體參加勸離,2人仍不聽從離去。
高雄市政府保安警察大隊警衛中隊派駐市府警衛分隊長等人見趙婦行為已足以影響安寧,因此強制帶離,不料趙女不但徒手攻擊員警,還辱罵員警「不要臉」、「不要臉的男人」等語,警方蒐證完畢後將2人移送法辦,柯男則因事發當時未採取過當舉動,獲法官裁定不罰。(編輯:謝雅竹)11303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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