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5日電)檢警查出福商勝蛋品公司去年涉將巴西進口雞蛋加工成液蛋後標記原產地為台灣,獲利新台幣52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今天依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起訴張姓負責人等3人。
檢警查出,民國111年間因缺乏雞蛋供應,由農業部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自國外進口後,再委託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等蛋品加工業者代工製作液蛋產品,並開放加工業者向畜產會採購國外進口雞蛋,加工再後賣給下游業者,以穩定市場雞蛋供應及平抑蛋價。
不料,福商勝公司於112年8月間以巴西進口雞蛋加工成液蛋後,涉標記原產地為「台灣」,且在主管機關要求蛋品加工業者都應以進口雞蛋原產地國名標記後,福商勝公司仍把巴西液蛋產品虛偽標記原產地為「台灣」並銷售,獲利52萬餘元。
新北地檢署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雷金書先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並多次傳訊張姓負責人、主管液蛋加工業務的張姓生產部副理及負責進口雞蛋進貨聯繫的呂姓品管部副理共3名被告到案。
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依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及對商品為虛偽標記等罪嫌起訴張姓負責人等3人。(編輯:戴光育)11304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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