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6日電)高雄岡山大莊里佘姓里長當選人涉與妻子將7名幽靈人口遷移戶籍,橋頭地院一審依罪證不足判佘男當選有效,高雄高分院認為其妻助選是和佘男共謀,改判當選無效定讞。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佘男否認知情7人遷戶籍行為,且遷戶籍的7人中也僅有3人在偵查中僅說有與佘妻聯繫,但都沒有和佘男聯繫,檢方也沒有起訴佘男虛偽遷戶籍罪,檢方僅因為夫妻關係就主張佘男和妻子是共犯,舉證不足。法官審結後依罪證不足判決當選有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發現,佘男是被妻子說服參選,且佘妻更親力操作選舉事故,可視為其競選團隊成員,依照佘妻熟悉選舉程度,卻在遭查獲後屢次強調是在丈夫不知情下,自發性違法助選。但佘妻明知若妨害投票罪成立,將嚴重影響當選與否,因此不太可能夫妻未商量就任意為之,據此改認佘男和妻子共謀,改判當選無效定讞。
判決指出,民國111年11月26日高雄市岡山區大莊里長選舉期間,佘男參選時為求順利當選,涉與妻子共謀,將黃姓選民等7人戶籍遷入轄區,但實際上卻無居住事實,因此被認定為幽靈人口。佘男當選後也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編輯:黃世雅)11304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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