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7日電)桃園49歲曾姓女子因與男友爭執,憤而在車輛行進時跳車、死亡。警方表示,由於男友在曾女開車門的第一時間未立即停車,桃園地檢署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責令男友以1萬元交保。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調查,曾女15日凌晨5時許與47歲宋姓男友一同開車返家途中,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在車輛行經觀音區文林路時,曾女一時氣憤從副駕駛座跳車摔傷,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
警方表示,案經葬儀社業者通報意外死亡後,即聯繫宋男至派出所製作筆錄,據了解,兩人當時是從友人住處離開,要開車回龍潭,途中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行經文林路時曾女將車門打開,宋男要求曾女關門但被拒,曾女隨後就在文林路1131號前從副駕駛座跳出車外。
警方調閱監視器時,發現曾女早已將車門打開以腳抵住車門,後來才因氣憤難平跳車,宋男隨後停車、下車查看,並立即報案送醫;由於宋男在曾女開車門的第一時間未立即停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責令宋男以新台幣1萬元交保。(編輯:李錫璋)11304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