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汪淑芬高雄30日電)1名華航空服員偕男友因酒醉搭機鬧事被迫請下機,航警局高雄分局員警到現場處理,始順利辦理退關程序。華航表示,對於員工若有不當行為,將依公司規範查處。
華航今天表示,接獲通報立即聯繫這名員工了解狀況,並提醒應遵照相關規定;對於員工若有不當行為,將依公司規範查處。
航警局高雄分局28日中午12時許,接獲國泰航空通報,有旅客疑酒後在22號登機門鬧事,分局警備隊立即派遣2名警力現場處理。
員警到場了解,2人登機前有飲用酒精性飲料,登機後在機艙內有影響飛航秩序脫序行為,遭機長拒載被請下飛機。員警除嚴正告知2人相關規定與約束脫序行為,並全程陪同航空公司與2人辦理退關程序。
高雄分局呼籲飲酒後飛機上鬧事,可依民用航空法第119之2條第2款「使用含酒精飲料或藥物,致危害航空器上秩序,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規定裁罰。提醒旅客搭機前避免飲酒,以免影響航空器上秩序與安全而誤觸法網。(編輯:孫承武)11304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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