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0日電)新北檢偵辦海山警分局員警涉包庇賭場案,今天聲請羈押禁見陳姓巡佐、與陳姓賭場負責人;法院說,2人涉犯重罪,有串證之虞,裁准羈押禁見。警方說,陳姓巡佐記2大過免職。
新北地院晚間以簡訊表示,針對員警涉嫌包庇賭場案,羈押庭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的相關事證後,認為被告陳姓巡佐、賭場負責人陳姓男子,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及違背職務行賄罪等罪。
法院說,因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准2人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海山警分局以簡訊表示,獲悉陳姓巡佐遭羈押禁見後,分局立即召開考績會作成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核予陳姓巡佐1次記2大過免職。
檢方表示,陳姓巡佐等人自民國109年起,涉多次前往陳姓等賭博業者,所經營的麻將賭場賭博。陳員不僅未依法查緝,還招攬他人前往賭場聚賭,涉包庇賭場持續獲利。他也涉嫌收賄後,利用辦公資訊設備為賭場業者查得個人資料,幫助催討賭債。(編輯:林恕暉)11305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