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前新北市議員陳科名及新北市清潔隊員徐士健被控涉偽造棄土買賣合約、放水,讓業者少罰新台幣24萬元。一審認定罪證不足,判決無罪,檢方提上訴,二審今天駁回,還可上訴。
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指出,聯振勝工程公司在民國104年2月起承攬新莊一處建案剩餘土石方清運工程,但清運車輛開進合法的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繞場後便開走,隨即以新台幣1000元或1300元轉售給桃園大溪、五股砂石場,毫無價值的棄土則隨便丟棄,經新北市工務局發現後,工地遭停工。
但停工期間,業者仍繼續清運,同年6月在新莊區遭警攔查,因無法出示寫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地及處理地點的證明文件,警方通知新莊區清潔隊值勤車組長徐士健前來處理,徐男卻涉嫌違反規定,放水讓聯振勝可日後補提證明文件。
「聯振勝」業者推派顏姓經理以陳科名秘書身分請託徐男,並請陳科名致電環保局,相關涉案人製作假的廢土買賣合約書、補拍載運土資場傾倒照片,讓聯振勝以7天內補提相關證明文件方式逃避裁罰30萬元,最後僅裁罰6萬元。
檢方認為陳科名、徐士健觸犯「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徐男另涉犯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將2人起訴。
一審新北地方法案審理認為,陳科名與徐男涉嫌偽製假的買賣合約書、照片,性質上並不是該法條指稱類型,與法條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不構成犯罪,且本件檢方舉證不足,判決無罪。
案經檢方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仍判陳科名與徐男無罪,還可上訴。
此外,前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陳科名被控向業者收賄新台幣20萬元,協助業者以拆新留舊方式處理違建,今年3月間遭判刑7年6月定讞。(編輯:方沛清)11305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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