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員安全 嘉縣消防局新建義竹分隊大樓

保障人員安全  嘉縣消防局新建義竹分隊大樓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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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27日電)嘉縣消防局義竹分隊廳舍老舊,若發生強震恐「自身難保」,縣府規劃新建廳舍今天動土,總經費約新台幣6500萬元;消防局說,新建大樓完工後也可精進消防設施和服務水準讓民眾放心。

「義竹分隊廳舍」新建工程今天開工,消防署副署長馮俊益、嘉義縣長翁章梁、議長張明達、義竹鄉長黃政傑、消防局長蔡建安等人祭祀求平安,並持金鏟動土,預計明年底完工。

蔡建安告訴中央社記者,舊廳舍經專家鑑定後建議拆除,不宜再使用,因此向縣府及消防署爭取重建經費,總經費6499萬1000元,中央前瞻計畫補助4300餘萬元,縣自籌款2100多萬元。

翁章梁說,這棟建築物地方期待很久,針對內部設計、外觀,並結合周圍地景改造,景觀設計委員會來來去去3次以上才定案,盼消防弟兄在功能上方便使用,外觀上也可成為義竹美麗的風景。

此外,新竹市1棟28層樓住宅昨天深夜發生火警,2名消防人員不幸殉職,其中1人還是嘉義縣民,翁章梁表達不捨、哀悼。翁章梁表示, 待火災調查報告出來,將要求縣內消防局第一時間參考檢討,作為縣府精進的依據與目標。

消防局指出,當建築高度逾50公尺以上時,一旦發生火災,消防隊雲梯車平均高度為30至50公尺,難以由外部搶救,再加上有些是玻璃帷幕窗戶破壞不易。

消防局說,若高度在50公尺或樓層在16層以上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相關規定稱為高層建築物,須設置防災中心。上述場所公共安全需仰賴平日自主針對所屬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進行維護管理,發現故障時即應進行維修,方能在搶救和避難時,藉由建築物本身的防火區劃、逃生避難設施及消防安全滅火設備等來實施避難逃生,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編輯:謝雅竹)11305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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