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通過少事法修正草案 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司法院今天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受他案之處分或刑之宣告,才能塗銷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

新北市某國中男學生去年遭同校男學生刺死。死者父親今年3月間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他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以達到教化目的。

司法院今天召開第210次院會,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有關少年事件保護處分轉換機制多元化、少年前案紀錄塗銷要件,修正草案將函請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指出,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處遇多元化原則,本次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亦得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等規定。

司法院表示,另外,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宣告者,始得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而得塗銷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以期促使少年保持善良品行,發揮再犯預防之效,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可能,順利復歸社會。(編輯:張銘坤)11305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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