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2019年直播指曾在他健身房的女教練艾瑪EMMA「背骨」跳槽,並在另家健身房涉嫌性騷男教練,還罵髒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陳之漢無罪確定。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指出,陳之漢確實有在網路直播時陳述有關艾瑪擔任健身教練期間發生的性騷擾事件,依照卷內證人證述,與艾瑪的網路社群媒體貼文,與艾瑪的人事資料、離職單、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內容等,足認陳之漢的陳述內容,已有合理查證。
此外,依照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判決意旨等,陳之漢在直播中依其客觀上合理蒐集所得的資訊內容而為陳述,並未逾越言論自由範圍,不構成刑法的誹謗罪。
因此,一審判決以不能證明陳之漢犯罪,諭知無罪判決,並無不當,應予維持,今天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不得上訴而確定。
全案緣於,陳之漢於2019年1月24日至2月14日期間在直播影片上指摘EMMA,包含:「每次受測都不過、因性騷擾男教練而遭開除」並夾雜「破麻、臭機掰、背骨」等侮辱言語。EMMA提告,陳之漢遭檢方以誹謗罪嫌起訴。(編輯:張銘坤)11306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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