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鄉長涉性騷 宜縣判定成立移請裁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7日電)宜蘭縣政府今天表示,有關南澳鄉公所人員涉嫌性騷擾案,經縣府性騷擾評議委員會審議,判定性騷擾事件成立,後續將依性平法等相關規定,移請權責單位依法裁處。

南澳鄉公所1名女性工作人員於3月11日具名向縣府申訴,指控宜蘭南澳鄉長李勝雄、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長林志雷對她性騷。縣府於接獲申訴後,依相關規定組成專案調查小組。

李勝雄之前曾回應,喝酒後有時玩笑開比較大,並沒有犯意;林志雷則完全否認指控。對於審議結果,李勝雄與林志雷,直到今天下午5時尚未回應。

宜蘭縣府表示,於3月間接獲涉性騷擾事件申訴案,依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懲戒處理要點規定組成專案調查小組,為慎重釐清案情細節,召開多次調查會議,並於3個月內完成調查,提送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

案經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充分討論,依據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綜合判斷而為共同決定,認行為人等部分言詞或行為使申訴人感覺被冒犯,基於保障工作權之性別平等及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規定移請權責單位依法裁處,並通知當事人。

宜蘭縣府表示,致力於推動性別平權及維護人格尊嚴,除加強性騷擾防治宣導外,亦陸續增辦性平意識相關研習,提升主管與員工性別平權觀念,讓員工對性騷擾的本質有更正確的認知與敏銳的覺察,持續強化友善的職場文化,營造安心的工作環境。(編輯:方沛清)11306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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