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子16年前涉詐騙 嘉檢:比對出指紋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1日電)36歲在台中販賣雞排的林姓男子,16年前加入的詐欺集團,曾在嘉義市詐騙吳姓婦人120萬元。警方去年舊案指紋比對,發現當年偽造公文書上的指紋為林男所有,嘉檢依法起訴。

嘉義地檢署的起訴書指出,已死亡的吳姓婦人於民國97年8月22日接到假冒檢察官的詐騙電話,被訛稱要查封帳戶,吳婦面交給詐欺集團成員新台幣120萬元,吳婦並取得1份偽造的公文書,後來驚覺被騙,持這1份公文書報警,警方並在公文書上採證到指紋,但未比對出相符者。

嘉義市警察局於去年辦理舊案指紋比對,經鑑定結果,比對出住在台中市林男指紋;經調查,當年未滿20歲的林男加入詐欺集團,當年負責跑腿收傳真,在收受假扣押處分等公文書後,再轉交詐欺成員,由假冒檢察官持偽造公文書向被害人詐騙金錢。

林男透過辯護人答辯,當年剛加入詐欺集團,只是跑腿收傳真,並未參與到取款車手的犯罪行為,且因參與詐欺集團案件被判刑定讞並已執行完畢,至今約有8、9年時間都從事正當工作,並與母親販賣雞排維生,希望檢方對本件構成要件認定進行嚴格審查,避免林男要回去接受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嘉檢表示,經查林男於97年間參與「小胖」所屬詐欺集團,從事面交車手的相關工作,且經板橋及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有罪,因此,經認定林男的犯罪嫌疑,則依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編輯:黃世雅)11306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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