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陳之漢不滿遭形容為黑道 向吳欣岱求償仍敗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2日電)網紅「館長」陳之漢不滿台灣基進台北黨部主委吳欣岱在臉書發文形容他是黑道,提告求償10萬元及移除文章等。二審今天維持一審認定,吳發言是合理評論,判陳之漢敗訴,可上訴。

陳之漢提告主張,吳欣岱民國111年12月4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表文章,寫到「黑道的定義是什麼啊?成群結隊的有前科的人?那成吉思汗不就是一個幫派」、「成吉思汗裡面一堆有前科的不說」。

此外,吳欣岱同年月13日又在臉書發表「還是你(陳之漢)捐幾百萬之後,就可以跟大徒弟開直播恐嚇別人」、「難怪很多黑道都轉型開直播賣東西」等文章。

陳之漢認為,吳欣岱以黑道形容他,又不實指摘他開直播恐嚇他人,已侵害他的名譽權,向吳女求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10萬元、移除臉書文章,以及於臉書刊登本案民事判決。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即陳之漢敗訴;陳之漢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二審指出,陳之漢在臉書發表反黑金、反黑槍、反黑道,要求政府嚴懲組織犯罪成員,吳欣岱後來發表言論,而政府是否應積極肅清黑道的議題屬公共話題,具有公益性,陳之漢人在網路上有高知名度,其言行對社會大眾具有相當影響力且屬可受公評事實,認定吳欣岱言論為合理評論。

二審表示,吳欣岱於事實陳述中夾雜的意見評論或是模仿陳之漢於直播中的口氣等,難認侵害陳之漢名譽權。(編輯:張銘坤)11306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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