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3日電)高雄葉姓民眾住處因去年颱風杜蘇芮襲台,導致路樹壓垮鐵皮、排水槽等,冷氣、熱水器也受損,提告國產署求償新台幣21萬多元,高雄地院依須負疏失責任,判賠2萬1600元。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財政部國產署南區分署代表抗辯壓垮葉姓民眾的樹木並非國產署種植,且天災損害是因不可抗力颱風導致,與國產署管理土地並無關聯,應不適用國賠法。即使國產署有過失,也應計算相關折舊。
但法官認為,倒塌樹木屬於國產署管理的公共設施一部分,即便不是國產署種植也應負管理維護責任,也可以依樹齡、樹種及樹木實際生長狀況等各種因素,採取適當措施避免倒塌,且緊鄰倒塌樹木旁也有沒遭颱風侵襲傾倒的樹木,國產署未能舉證倒塌樹木有何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應負管理疏失責任。
合議庭審酌,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已逾耐用年數的房屋附屬設備,僅能認定新品資產成本1/10殘值,依葉姓民眾所請求的鐵皮屋頂、遮雨棚、排水槽、冷氣、熱水器、鋁門窗為房屋附屬設備,類推相關分類及計算其殘值,國產署應賠償修繕費用1/10,據此判賠新台幣2萬1600元。
判決指出,颱風杜蘇芮去年7月28日登陸侵襲南台灣,葉姓民眾房屋即在當天凌晨2時許,被不堪風勢襲擊,樹木壓毀,事後統計除了房屋鐵皮、排水槽、遮雨棚嚴重凹陷外,屋內冷氣機、冷氣室外機、熱水器及窗戶也嚴重受損不堪使用,葉姓民眾為修復這些設備共支出修繕費21萬6000元,並質疑是國產署疏於管理樹木導致傾倒,據此提出民事訴訟求償。(編輯:李淑華)11306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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