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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9日電)蘇澳籍「金滿發66號」漁船曾違法捕撈鯊魚割鰭棄身,遭漁業署重罰;未料,此船日前再度被查獲,估計違規鯊魚鰭約5000公斤,將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移送裁罰。
鯊魚割鰭棄身是指從鯊魚身上割下魚鰭(即魚翅),並將身體部分扔回大海。為顧及海洋生態保育,許多國家都被禁止,漁業署也明定禁止捕鯊割鰭棄身。
海巡署第一巡防區指揮部今天表示,「金滿發66號」漁船曾於2021年捕撈鯊魚割鰭棄身,經營者被嚴懲新台幣450萬元罰鍰,收回漁業證照16個月,並核處船長罰款50萬元、收回漁船船員手冊及幹部船員執業證書16個月,直到去年才拿回證照再度出海捕魚。
第一巡防區指揮部指出,日前獲報此船又疑似違法割鰭棄身,16日此船返回宜蘭南方澳漁港,經專案小組檢查後,發現確有違法情形。今天經細查,估計船上約有5000公斤鯊魚鰭,後續將由漁業署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有關鯊魚漁獲物處理規定案件裁量基準」決定裁罰額度。(編輯:戴光育)11306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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