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9日電)孫安佐等人攜帶瓦斯火槍惹議,檢警今天搜索、約談孫安佐等人到案。北檢檢察官複訊後,晚間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諭令孫安佐新台幣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責付父親孫鵬。
另方面,孫安佐的朱姓經紀人不服逮捕、拘禁,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晚間遭法院駁回,由北市警方帶回製作筆錄。
全案起於,藝人狄鶯與孫鵬的兒子孫安佐16日偕朱男現身北市信義威秀商圈,朱男腰上配戴1把瓦斯火槍惹議;台北市警察局通知到案說明,朱男稱瓦斯火槍並無殺傷力。
為釐清案情,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今天上午兵分2路至孫鵬及朱男住處執行搜索,並於孫鵬住處將孫安佐與朱男帶回偵訊,孫鵬一路陪同,警方查扣到火藥粉、瓦斯火槍及刀刃等證物。(編輯:蕭博文)11306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