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0日電)士院今天審理前SBL裕隆隊球員涉假球、簽賭案,提訊在押中的柯旻豪,柯旻豪聲請交保。合議庭認為,證人已詰問完畢,柯旻豪無羈押必要,裁定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前裕隆隊球員吳季穎民國112年間被控簽賭、打假球。士林地檢署今年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起訴15人,包括本案唯一在押中的前球員柯旻豪,以及吳季穎、吳祐任、周暐宸、顏聞佐、邱忠博、陳品銓、黃鉉閔、李其恩、外籍球員斑霸等人。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柯旻豪當庭聲請具保,認為案發後只有他被羈押至今,願意遵守法院限制,可出具新台幣50萬元保金,希望法官准許交保。公訴檢察官同意柯旻豪交保。
合議庭評議後認為,柯旻豪雖犯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原因仍存在,但本案的主要證人已詰問完畢,柯旻豪與辯護人也未請求調查相關證據,無羈押的必要,考量柯旻豪所涉刑責及其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裁准50萬元具保停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編輯:李淑華)11307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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