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3日電)由「館長」陳之漢在台中市北屯區開設的健身房,於6月12日遭林姓男子開小貨車衝撞,全案於近日經檢方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將林男起訴。
林姓男子於6月12日駕駛小貨車衝撞位於北屯區的健身房,林男遭檢方聲押獲准,全案近日由檢方偵結,認為林男曾以手機傳訊息給陳之漢要應徵健身房教練,未獲回應,即開車衝撞健身房,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檢方指出,林男的友人於6月12日租車,請林男幫忙載送廢棄物去變賣,沒想到,林男因應徵教練工作未果,而於當晚7時開車衝撞健身房。
雖然林男在檢方偵訊時否認有殺人及恐嚇意圖,但檢方根據同車友人證詞,並調閱健身房監視器,還從林男手機中發現曾傳訊息給館長陳之漢未獲回應,認定林男有涉殺人未遂、恐嚇及毀損等罪嫌,並依殺人未遂罪嫌予以起訴。(編輯:李淑華)11307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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