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加強取締查緝偽變造車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3日電)警政署今天表示,針對有民眾遭冒用車牌並導致因此收到違規罰單情形,可在收到罰單後向原舉發機關或處罰機關提出申訴,並已通令各警察機關加強查緝使用偽變造車牌。

警政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日有民眾反映車牌遭到偽造,向警方報案後,未至監理單位申請更換車牌,因而陸續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對此,已通令各警察機關加強查緝使用偽變造車牌,全力遏阻違法行為。

若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警政署說,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罰鍰外,並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移送法辦,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警政署表示,各警察機關發現民眾遭冒用車牌致收到違規罰單,將立即調閱監視器,追究偽冒者行政及刑事責任。

同時,若民眾遭冒用車牌而收到違規罰單,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收到罰單後向原舉發機關或處罰機關提出申訴;不論是利用何種管道申訴,主管機關將依據民眾申訴的日期,以系統凍結罰鍰,不用先行繳納,查證屬實後,將撤銷罰單,並全力查緝偽冒車牌者。

另外,遭偽冒車主若申請更換車牌,交通部也將研議提供免費換牌。

警政署強調,已要求各警察機關於執行各項攔檢勤務時,加強查緝辨識車牌、車體與行照是否符合,並與交通部跨部會合作,車籍系統加註記偽造車牌,提醒執法人員注意,提升查緝力度,並建議交通部修法提高偽變造車牌罰則及提升現有車牌防偽辨識功能,以維護民眾權益。(編輯:張銘坤)11307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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