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2日電)吳姓男子疑因遭欠款未還,涉嫌10日深夜到高雄市林園區一間民宅放火釀1死,11日晚間訊後遭雄檢依涉犯放火、殺人、傷害、恐嚇等罪嫌聲押獲准。
經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調查,認為吳男涉犯刑法放火、殺人、傷害、恐嚇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放火罪及滅證、勾串之虞,有羈押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發布說明內容指出,吳男雖坦承曾在案發時間地點丟擲爆裂物,但否認全部犯行。
法官依相關卷證,認為吳男罪嫌重大,涉犯放火、殺人等重罪,且案發當時與吳男一同前往現場的友人尚未到案,吳男勾串未到案證人以規避後續刑事追訴程序可能性高。
另外,吳男先前曾因債務糾紛至案發地點投擲鞭炮,有反覆實施同一犯行可能性,裁定自11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授收物件,得抗告。
全案為33歲吳男疑因28歲陳姓女子向他借款新台幣2萬元未還,涉嫌深夜到陳女母親李女在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承租房屋放火,大火造成1人死亡、2人送醫,吳男在屏東縣東港鎮落網後被依殺人等罪嫌移送偵辦。(編輯:謝雅竹)11308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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